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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发布时间:2013-12-20 09:52:40
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原告张业喜诉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纠纷一案。原告张业喜请求判令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履行房产过户登记职责,受理张业喜的房产过户登记申请,将海口市海滨新村一处房产过户给第三人李爱兰名下。原告张业喜将坐落海滨新村一处房产出售给李爱兰,转让价格人民币30万元整。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称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是土地局称该房产没有土地登记记录,无法办理。 来源: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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