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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科男盗窃他人70多株杨树再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20 11:03:18


    本网讯(赵超)  2004年,张德署34岁,正值青壮年的他无事生非,在一次打架斗殴中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8个月。家人对此很是伤心,但鉴于他的一贯表现,都希望他能在里面好好改造,出来后重新做人。8个月说起来长,过起来很过,转眼张德署便刑满释放。

    出狱后的几年,张德署确实改变了许多,本本分分赚钱养家,家人都觉他这8个月的大狱没白坐。

    转眼八年时间过去了,张德署的小日子过的倒还安逸。今年1月份,闲来无事的张德署在村上闲逛,走到公墓附近时,他发现有一排杨树在河沟边矗立。他就想,现在杨树满值钱的,要是这些树是自己家的又能小赚一笔了。这一想让张德署心里越来越痒。

    今年三月,张德署到一家木材收购处打听杨树价格,计划着冒充杨树主人,把前些日子看到的那一排杨树给卖掉。他打听过,这些树是隔壁村几个农户的,于是他便用其中一人的名字,把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收购木材的老杨。

    跟老杨谈好价格后,张德署从老杨手里拿走9千块钱,向日常交易习惯一样,老杨跟张德署结账后便着手砍伐。不消两三天,70几棵杨树就被伐的一棵不剩。由于杨树种在田野,离家也远,真正的杨树主人一直到树被砍伐后半个月才发现,主人发现自己树木被偷了之后,几家人赶紧报警。

    不久,买树的老杨便被找到,随后张德署闻风逃跑,逃跑过程中,张德署被南京铁路公安处抓获。

    经法院审理,张德署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庭认为,张德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张德署以盗窃罪再次被判处 8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希望这8个月,张德署能真正改过自新。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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