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燕婷 郑婉) 一“70后”男子与一朋友因玩扑克牌发生争吵,后拿木凳子将朋友的前额打伤。日前,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一审审判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彭西海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8月21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彭西海与被害人刘树文因玩扑克牌发生争吵,双方交手后扭打在一起,刘树文用右手摁住被告人彭西海的脖子,左手拿砖头砸被告人彭西海的头部。被告人彭西海用嘴咬伤了受害人刘树文的右耳,还拿木凳子打刘树文,将刘树文的前额打伤。经鉴定,被害人刘树文的伤情为轻伤甲级,彭西海的伤情为轻微伤乙级。案发后,被告人彭西海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其家属与被害人刘树文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刘树文三万五千元,并已履行完毕,获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西海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彭西海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彭西海与被害人刘树文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害人刘树文先拿砖头砸被告人彭西海的头部,对本案发生有一定过错,可对被告人彭西海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彭西海平时社会表现较好,案发前无违法犯罪记录,其居住的社区具备开展社区矫正条件,适用非监禁刑对其所在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综合上述情况,江西省莲花县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