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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市工信委一科长受贿280万获刑12年半
作者:郭宏鹏 黄辉 詹镇南 傅燕群   发布时间:2013-12-23 15:16:49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工信委收受280万元巨额贿赂,为不符合申报资格的杨某非法谋取3100万元国家节能技改补贴资金的杨秋海,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杨秋海原系吉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科长。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3年案发,杨秋海利用职务便利,帮青原区青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将5个不符合条件的公司以“窑炉改造”、“余热烘干”、“节能技改”等名目,采取虚报产能,虚增节能量,虚降能耗的手段,让杨某申报节能补贴的项目顺利通过审核上报,非法获利3100余万元。杨秋海共接受贿赂24笔,受贿总金额达280万元。受贿款中除一部分返借给杨某吃利息外,其余分别以35%、16%、5%股份,投到杨某的三个公司里,其中从吉州区宏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分红4次,获利90余万元。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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