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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南县一村民小组长贪污挪用征地款获刑
作者:阮占江 刘妍 发布时间:2013-12-23 15:18:14
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工作经费,挪用公款,结果获罪判刑。12月20日,经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衡南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9年7月,罗某某利用其担任村民小组长职务之便,将该县拨给其所在组的1万元工作经费归为己用,将武广高铁修建时所拨付的临时用地垦复费11万余元挪用作他用。案发后,被告人罗某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退还了全部财物。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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