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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耍威风 扰乱村民竞标殴打他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12-23 15:13:23


    本网讯(徐娟)  江西一男子喝酒后轻狂无状,扰乱村民竞标山场树木砍伐权现场并殴打参与竞标的同村村民获刑。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王锦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被告人王锦生在2008年11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遂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4月27日20时许,被告人王锦生喝酒后来到枚江乡瑶溪村甫元祠堂,看到村委会在组织竞标山场树木砍伐一事。王锦生在现场耍酒疯并扬言要参与竞标,村委会干部知晓王锦生酒后品行,未予理会。王锦生恼羞成怒,对参与竞标的村民王南燕不满并对其挑衅,二人产生冲突,继而发生打斗,被告人王锦生将王南燕的右手无名指打伤。经鉴定,被害人王南燕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

    案发后,被告人王锦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其与被害人王南燕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锦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王锦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锦生与被害人王南燕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王锦生有前科劣迹,可酌情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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