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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收狐狸肉鸭肉当羊肉卖 3被告获刑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3-12-24 09:49:34
本网讯(田源 崔晔 范梅君) 将低价收购的狐狸肉、鸭肉加工包装成羊肉,高价销售,挣取黑心钱。近日,山东省郓城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任某某(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谭某某、谭某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份,在武汉做食品生意的任某某到郓城找到有业务联系的谭某某、谭某,预谋合伙生产假羊肉。三人共同出资,在郓城镇汪堤村租赁冷库,以低价收购的狐狸肉、鸭肉为原料,用水浸泡,加入保水剂、去味增香剂并放进速冻间速冻,加工包装成假冒羊肉。任某某负责收购狐狸肉、账目支出,谭某某、谭某分别负责生产和厂内其他事务。所加工成的假羊肉由任某某销往武汉、长沙等地计15次,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2013年1月26日,郓城县公安局查封了该生产窝点,当场抓获任某某和谭某某、谭某,查获成品羔羊肉卷、生产原料、记账本等赃物。 法院认为,任某某、谭某某、谭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用狐狸肉、鸭肉加工包装成假羊肉,以假充真,侵犯了食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任某某在非法生产过程中占有较多股份,负责购进原料和产品的销售,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谭某某、谭某在经营冷库期间,共同投资入股,积极参与生产、管理,亦系主犯。三当事人当庭对犯罪事实均予以供认,认罪态度较好,任某某、谭某某、谭某主动缴纳罚金,可予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郓城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等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办案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当前正值夏天烧烤旺季,大多数群众对在室外喝啤酒、吃烧烤情有独钟,但是,在选择吃烧烤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正式营业执照和食品来源说明的正规烧烤店,切忌:花了银子伤了身子。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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