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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后青年贩卖毒品“四进宫” 已累计服刑9年
发布时间:2013-12-24 11:22:04


    本网讯(毛伟)  一个1985年出生的青年,因为缺乏管教,屡屡犯罪,2002年以来因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已经累计服刑9余年,出狱后再次犯案。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波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李波在铅山县河口镇辛弃疾广场、环球动漫城、社堡游戏厅等地向他人贩卖毒品七次,获利共计人民币2,100元。

    2013年5月3日,被告人在铅山县河口镇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案发后,被告人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管理秩序,打击犯罪,综合本案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悔罪态度等,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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