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为得高额事故赔偿 女子将丈夫冰棺置放路段
发布时间:2013-12-25 10:13:53


    本网讯(卢青 杨志成)  2013年10月28日,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聚众扰乱交通秩序一案,喻某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案件的审理,打击了不正之风,净化了社会风气,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守法、用法意识。

    经查明:2013年4月5日20时许,左某(喻某之夫)因车祸死亡,在交警部门按程序处理该起事故时,为得到高额赔偿,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喻某分别于4月6日、7日将放置左某的冰棺横置于出事路段,造成交通堵塞4小时,导致数百辆车无法通行,滞留了大量乘车人员。该路段一度处于瘫痪状态,引起上百名群众围观,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经盐津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因喻某丈夫发生交通事故后,喻某为满足个人利益,纠集其亲属在交通要道两次停尸堵断交通。致使大量车辆和人员滞留,严重妨害了公共交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应依法追究的刑事责任。鉴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在审理过程中,社区矫正机构经过调查,同意对实施社区矫正。我院经审理认为,对适用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对其依法采用缓刑。

    点评:从情感角度来讲这位老人确实值得同情,强忍着丧夫之痛来接受审判,但是在这起案件的处理上我们也可以看到法律柔情的一面。考虑到喻某事出有因,同时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等因素,最终做出适用缓刑的判决,即给喻某一个教训和在全社会倡导守法的同时,也让她感受到法律的温暖。让她在往后的生活中不要因为无知就无视法律的存在,更不能因为一己私利而触犯法律的红线!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