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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速辞职女工诈骗46万余获刑8年10个月
发布时间:2013-12-25 13:38:44
本网讯(汪次安 刘永杰) 12月25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向媒体通报称,清远市广韶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辞职研究生女工孙梅,以介绍他人进广东高速公路工作为由,先后骗取张某等5人人民币46.9万元。日前,被该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09年底,被害人张某让被告人孙梅介绍进广东高速公路工作,孙梅对张某说,介绍工作要给领导送礼。随后,张某将4万元分两次汇到孙梅在建设银行的账户上,孙梅将该款占为己有。此后,张某一直催促孙梅介绍工作的事,孙梅每次都以“不好催领导或耐心等待安排”来推托,2010年底,梅从单位辞职,2011年底,张某再次将1.6万元汇入孙梅的银行账户,让孙梅尽快去找领导送礼以尽快安排工作,孙梅又将该款占为己有,至今未帮张某介绍工作。 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间,孙梅又以帮人安排到“广东高速公路”上班,需要送礼为由,先后骗取孙某、王某等4人人民币41.3万元。 综上,孙梅共诈骗获得赃款46.9万元,并挥霍一空。 曲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孙梅以介绍工作需向领导送礼为名,骗取他人人民币46.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未退出非法所得,对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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