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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义气”出手伤人 宜章一男子被判一缓二
发布时间:2013-12-25 15:43:42
本网讯(黄义辉 朱玉香) 12月23日,湖南省宜章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谭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本案被告人谭某,中技文化,系宜章县城附近居民,平日里为人豪爽、仗义。2011年6月22日晚10时许,谭某一供职于城内某KTV客房的朋友被一名陈姓顾客打了一耳光。得知消息后,谭某随即同另外两男子(另案处理)赶到了出事的KTV包厢,准备为受气挨打的朋友讨回公道。因谭某怒气正盛,加之陈姓顾客已处于酒醉状态,双方言辞均较为激烈,包厢内火药味密布。在争辩过程中,怒不可遏的谭某便拿起桌上的啤酒瓶向陈某打了过去,致使陈某头部受伤。后经鉴定,陈某的伤情为轻伤,构成九级伤残。 谭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系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谭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因此,刑事处罚在所难免。但事后,谭某意识到自己的冲动与鲁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也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鉴于此,法院酌情判处,遂做出上诉判决。被告人谭某最终为自己的过激行为付出了代价。 扶危济困,义之所在。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都需要他人帮助,也需要帮助别人。但助他人、讨公道也需要我们讲文明、讲理性,需要我们懂法制、守法度,切切实实依法维权。如若不然,不仅公理难寻、公道难觅,还可能成为法律制裁的对象。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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