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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解冻民族资产”行骗两“老爷子”锒铛入狱
作者:章宁旦 谢碧娟 发布时间:2013-12-26 10:01:23
两位超过60岁的白发老人竟是精心设局的诈骗犯,他们为敛财不惜伪造“中央文件”、“特派员证”等材料及证件,以“解冻民族资产”需要经费为由实施诈骗,历时13年之久,诈骗金额达20余万元。12月24日,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谢某彩有期徒刑1年6个月、被告人李某尚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至2001年,被告人谢某彩(1943年出生)跟随自称是四川峨嵋派的李某(已故)参与“解冻民族资产”项目,以需要经费为由骗取被害人杨某、陈某共计18万元。2001年8月,李某死亡。 此后,被告人谢某彩结识了同样从事“解冻民族资产”项目的被告人李某尚(1953年出生),李称自己在香港汇丰银行有500个兆亿的个人资产,等“解冻”出来以后可以分红给参与“解冻民族资产”项目的人。2006年至2013年5月期间,被告人谢某彩利用被告人李某尚提供的“特派员证”、“中央文件”、“钨金图片”等资料在丰顺县做宣传,以“解冻民族资产”需要经费为由陆续骗取被害人杨某5万多元现金以及价值5000多元的“555”牌香烟若干条。 据悉,所得款项全部被两名被告人谢某彩、李某尚用于日常生活开支、交通、住宿等方面。 2013年5月19日,谢某彩、李某尚在贵州省贵阳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当场扣押了谢某彩、李某尚用于诈骗的“拐杖专用箱”、“天地人和五行总持令箱”、“花旗银行存取款钨金卡箱”等16箱物品及文件资料若干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彩、李某尚用虚假资料及证件以“解冻民族资产”为由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谢某彩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李某尚诈骗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了诈骗罪。鉴于两被告人在犯罪时所处的地位、作用等因素,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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