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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男子利用教养关系多次强奸养女获刑6年
发布时间:2013-12-26 09:50:53
本网讯(徐娟) 因妻子长期在外地打工,男子在家产生邪念,多次胁迫养女与其发生性关系被判刑。近日,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钟名良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被告人钟名良的妻子长期在外地务工,其与养女二人在家生活。在2012年农历11、12月份的一天晚上11点多钟,被告人钟名良在睡觉时产生邪念,将年仅15岁的养女钟某某叫到自己房中,强行与钟某某发生了性关系。在此之后被告人钟名良利用教养关系在2013年农历4、5月份期间又三次强行与钟某某发生了性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钟名良违背妇女意志,利用教养关系,多次强行与未成年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能够成立。被告人钟名良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钟名良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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