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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一农民无证砍伐自己承包的林木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2-26 10:34:06
本网讯(帅云) 自己花钱承包栽种的树木,没有许可证则不能乱砍,否则就是犯法。“没想到砍伐自己承包栽种的林木还能犯这么大的事儿!”湖南省安乡县下渔口镇天星村村民李国华因为不懂法,无证砍伐自己承包的林木而被安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3年7月上、中旬,李国华在安乡县下渔口镇天星村1组沟渠上承包栽种的的欧美杨树因影响当地村民农业生产等原因,被村民自发砍伐96株扔在原地。李国华得知后,在未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又自己组织人员将其承包栽种在天星村11组沟渠上的211株欧美杨树砍伐,随后将所伐树木销往岳阳某人造板有限公司等处,获木材销售款近3万元。经安乡县林业调查设计队鉴定,李国华自己组织人员无证砍伐的欧美杨树为211株,采伐蓄积为70立方米,市场行情价值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国华违反国家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其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有一定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从轻处罚。(文中均系化名)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森林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不能因对林木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而不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进行采伐,否则构成滥伐林木罪,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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