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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帮助一福建籍已婚女子骗婚遭公诉
发布时间:2013-12-26 14:42:15
本网讯(徐娟) 遂川一对夫妻伙同一名福建籍女子隐瞒其已婚的事实真相,假借结婚为名骗取老乡婚姻介绍费。日前,江西省遂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曾桂平、巫锃青诈骗一案。 被告人曾桂平、巫锃青系一对夫妻,在福建打工时认识了一福建籍女子,在明知其已婚的情况下仍邀其到遂川老家,打算介绍其给老乡认识结婚并牟取钱财。2010年9月份,被告人曾桂平、巫锃青与该福建女子兰付平共同商议后,隐瞒兰付平已婚的事实真相,以与遂川县戴家埔乡一村民陈云发结婚为名,骗取陈云发婚姻介绍费及礼金共计人民币5500元。后被告人曾桂平用相同的方式骗取遂川县大汾镇一村民曹明婚姻介绍费计人民币4000元。曹明发现自己被骗后,要求曾桂平返还其钱财,后被告人曾桂平用相同的方式骗取了曹明同村的另一名村民曹小平婚姻介绍费计人民币4000元,用于归还曹明发被骗取的婚姻介绍费。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兰付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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