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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无主坟搬迁款 三名国家工作人员获刑
发布时间:2013-12-27 08:52:16


    本网讯(陈建新)  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三名国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骗取无主坟搬迁款的案件。

    被告人丁绍进在担任建宁县里心镇副镇长、党委委员兼任建泰高速公路里心指挥部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宁建良、吴宝发(均为国家工作人员)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骗取上级下拨的建泰高速无主坟搬迁资金,其中被告人丁绍进共同贪污人民币91045元,实得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宁建良共同贪污人民币91045元,实得人民币30000元,吴宝发共同贪污人民币81542元,实得人民币17000元,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被告人丁绍进是本案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宁建良、吴宝发在丁绍进的邀请下,参与无主坟数量核查工作并通过在用地范围外拍照等方式弄虚作假,二人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丁绍进在任里心镇副镇长、党委委员以及在黄坊乡任副书记期间,利用职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工程承包商贿赂合计21700元,其行为又已构成受贿罪,应数罪并罚。

    依照法律规定一审判处被告人丁绍进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被告人宁建良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被告人吴宝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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