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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小学副校长绑架杀害女童一审被判死刑
发布时间:2013-12-27 15:20:45
本网讯(丁力辛 岳丙寅 高际法 ) 12月26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涞源副校长绑架杀害女童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绑架罪、侮辱尸体罪对被告人杨海军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杨海军,1967年10月出生于河北省涞源县,被捕前任涞源县王安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27日11时40分许,被告人杨海军驾驶其宝来轿车(牌照为冀RAF793)行至涞源县广平大街与阁院路交叉路口处,遇见独自行走的被害人陈某(6岁),杨海军以送其回家为由哄骗陈某上车,欲绑架陈某向其家人索要钱财。杨海军将陈某带到涞源县新环小区2号楼1单元102室控制。陈某要求离开,并哭闹,被告人杨海军用胶带捆绑陈某双手、缠绕口鼻,用双手捂陈某口、鼻致陈某死亡。杨海军杀害陈某后,对尸体进行猥亵。当日15时许,杨海军将陈某的尸体装入一编织袋内后,驾驶自己的宝来轿车将陈某的尸体拉至涞源县与蔚县交界处掩埋。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海军以勒索钱财为目的,使用暴力绑架他人,将被害人杀害后又猥亵尸体,其行为构成绑架罪、侮辱尸体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数罪并罚。被告人杨海军绑架幼童杀害人质,并侮辱尸体,其犯罪动机卑劣,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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