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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建房起纠纷 “90后”砍人获刑一年多
发布时间:2013-12-30 16:05:36


    本网讯(彭一蕾)  兰海辉认为邻居龙水根建房占用自家宅基地,随后与龙水根发生口角,这名“90后”竟从家中拿出菜刀将龙水根及其儿子连砍数刀。日前,万载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兰海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经审理查明,兰海辉和龙水根均为万载县康乐街道阳乐村1组村民,系邻居。2012年9月14日下午14时许,龙水根在兰海辉家旁挖地基准备建房,兰海辉认为龙水根建房挖地基多占了他家的地,就不让挖而双方发生口角,双方争执未果后,龙水根继续挖地基,兰海辉见状转身回家拿了一把菜刀从身后朝龙水根肩膀、手臂等多处连砍了几刀,并将前来劝架的龙水根的儿子龙腾的左手砍伤,接着兰海辉就跑了。经万载康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龙水根的伤情为轻伤甲级,龙腾的伤情为轻微伤甲级。2012年11月30日,兰海辉被万载县公安局康乐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兰海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甲级、一人轻微伤甲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本案系邻里纠纷激化引发,被害人一方在有争执情况下仍继续施工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一定责任,因此对被告人兰海辉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兰海辉自愿认罪,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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