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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乡法院四举措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4-01-06 13:37:18


    本网讯(贾清清)  近两年来,湖南省安乡法院坚持以“民生”为导向的科学发展之路,在执行程序、执行创新、执行机制等方面探索保障和改善民生权益,将司法效果的温暖触角延伸到民生工程的每一个角落,使执行工作更加关注民生、贴近百姓、顺应民意。

    2013年度,该院新收民商事执行案件196件(另旧存23件),已执结202件,结案率92.20﹪,其中执行和解197件,和解率达97.52﹪,执结标的额1500余万元,同比增长200﹪。全年无一涉执案件上访。其中许多“精品案”深受当地政府及百姓的好评,达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三效合一”。

    啃“骨头案”,树立为民“金口碑”。对于执行难度大、拖沓时间长的“骨头案”,充分做好准备,密切凝聚各方力量。从今年年初的LV酒吧房屋租赁纠纷案,到年尾的天源酒店强制腾退案,该院执行局组织警力,运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确保案件顺利执结,维护了涉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扶弱助困,人文关怀送温暖。对于涉及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残疾人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和涉农生产领域的案件,坚决做到铁心硬手,重拳出击,确保权利人实现其权益。对于情况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积极通过司法救助缓解其燃眉之急。

    创新机制,“组合拳法”寻突破。细致做好民生案件梳理工作,针对涉及农民工工资、工程款等案件,予以重点清查清结;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难度较大案件,全面加大执行力度,多措并举,打出一套执行“组合拳”:第一拳,建立集中查询长效机制;第二拳,首创暂停支付存款机制;第三拳,主动引入担保人机制。

    区别对待,“偏向”弱者建平衡。在处理申请执行人一方为多人,而被执行人一方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案件时,充分权衡各个申请人自身情况,在执行分配比例为原则的前提下,区分家中有老人需赡养、学生需供读、病人需治疗等特殊情况的申请人,评估后分别给予一定的照顾,“偏向”弱者一方,充分体现司法为民的内涵精神,以求达到真正的平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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