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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法院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4-01-07 11:11:15


    本网讯(舒睿 田丽丽)  “感谢法院帮我拿回了应得的工钱,我终于能够安心回家过年了。”来自四川的农民工李某接过6200元现金时激动地说。1月3日下午,湖南郴州荷塘区法院依法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并当庭履行完毕。

  外来务工人员李某在某服装厂工作期间,因该服装厂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李某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补偿费用。因不服仲裁,李某向该院提起诉讼。

  办案法官通过庭前阅卷和电话沟通,认为该案有调解的可能性。遂在开庭前引导原、被告坦诚交流,并反复做他们的思想工作,逐渐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由被告一次性当庭给付原告6200元。

  近年来,该院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坚持以调解优先,快审快结为原则,把依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作为优化环境,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近三年受理的262件劳动争议案件已结案259件,结案率达98.9%,其中涉及农民工维权的103起案件已全部结案并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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