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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独占拆迁安置房 84岁老太起诉获维权
发布时间:2013-12-03 09:59:03


    本网讯(李鹏 郭玲)  “法院真讲理,我老太太心服口服。”听到判决结果后,今年84岁的苏老太太不住的称赞。12月2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苏老太太诉焦作李封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办公室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判决两被告将位于中站区荣祥小区某套住房交付原告苏老太太,苏老太太将22160元房屋价款支付两被告。

    苏老太太原本居住于中站区新建南街,该处系煤矿采集沉陷区。根据国家对沉陷区规划安排,2007年8月,李封公司与沉陷办对苏老太太的房屋进行了拆迁。但是在新建房屋建成之后,两被告却将安置房分配给苏老太太的儿子陈某居住。

    苏老太太知道后,多次找到被告,要求被告予以分配房屋供自己居住,但被告均置之不理。作为在新建南街居住了一辈子的老住户,老人落得了无家可归的下场感到无比心寒。在与儿子陈某和两被告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苏老太太听说法院是个讲理的地方,便颤颤巍巍的来到中站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咨询立案的情况。

    立案后,中站区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涉老案件,立即开启绿色快速通道,安排办案经验有耐心的法官审理此案,以便尽早解决苏老太太的烦恼,使老人居有定所,安度春节。

    经过办案法官的走访调查,确认两被告将老人房屋拆迁后,确实没有分配安置房给老人。经过法庭调解,被告李封公司同意将位于中站区荣祥小区的某处房屋分配给老人,但是要求老人交纳房屋价款22160元。苏老太太当庭同意交纳。得知自己年前就能住进新房屋,老人不住的感谢,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感人的一幕。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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