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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子身背电话机盗打声讯电话充值游戏币获刑
作者:王春 晋宣 发布时间:2014-01-08 13:55:42
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特殊的盗窃案,被告人小陈、小李非法盗接他人通信线路拨打声讯电话,窃取电话资费为网络游戏充值非法牟利,作案6小时,涉案金额已高达近5000元,被法院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27岁的小陈和25岁的小李,二人系贵州省贵定县人。两年前,二人一起背井离乡,远赴浙江义乌打工。但生活的艰辛使两个年轻人渐渐对梦想失去了信心。 俩人平时没有特别的爱好,打工之余便在网吧消磨时间。一日,小陈在给自己的网络游戏账号充值游戏币的时候,发现通过拨打电话可以直接充值网络游戏点卡,遂萌生了盗打他人电话为网络游戏充值再转卖他人而牟利的念头。在与小李商量后,两人一拍即合,共同走上了这条“发财致富”的不归路。 2013年8月10日,小陈和小李骑着摩托车窜至壶镇,沿着头顶的电话线一直从中午走到了晚上8点,“不失所望”终于找到了北山村后山上的一个电信交接箱。随后二人将自带的电话分机与交接箱连接,用附近村民的电话线路盗打声讯电话充值游戏币,一打就是6小时。得手后,二人将部分充值卡变卖,折换成现金用以挥霍。 同月15日,壶镇警方接到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安全保卫部工作人员报警,称其接到壶镇许多村民家反映家中电话费存在异常,经查是因拨打186声讯电话进行充值引起的。派出所民警随即部署警力,全力侦查。 16日晚22时30分许,两名行迹诡异的年轻男子进入警方视线。二人来到壶镇北山村准备作案,被民警当场抓获。经讯问,二人如实交代了其在北山村电信交接箱上通过盗打声讯电话充值盗取电信话费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被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12年4月刑满释放。短短不到2年时间里,小陈没有吸取牢狱之教训,再次触犯刑法,等待他的将是又一次法律的严惩。 缙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李某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盗取电话资费,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且被告人陈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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