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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龙”加工销售病死猪案11名被告将受审
发布时间:2014-01-08 16:03:20


    本网讯(黄仕梅)  欧振佑等11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将于2013年1月下旬在广西省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被告人欧振佑自2011年10月起租用北海市银海区北背岭大学园区旁一鱼塘,在鱼塘旁非法开设屠宰场,从周边农村养猪户处收购病死猪在上述屠宰场进行屠宰,再将屠宰好的病死猪运回其位于北海市海城区靖海镇马栏大小岭村某住处进行加工,部分以每斤7元至8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石某、莫某等人用于制作肉巴出售;部分由被告人吴某加工成熟食后对外销售;部分则以每斤5元不等的价格销售给经营快餐店的被告人石某、慕某、龙某、韦某等人,整一过程形成一个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的“一条龙”产业。2013年3月21日,北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对上述住处进行检查,发现现场摆放的锅具内正在烹制猪蹄,当场从冷藏柜中查获冷冻的猪腿、猪肉、排骨零碎肉等共1991斤。后经北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验,送检的1991斤猪肉样品被检出含有大肠杆菌病、沙门氏菌。

    公安人员从上述住处当场提取被告人欧振佑记录的各类销售单据共17张,经统计上述销售单据,被告人欧振佑等人共销售病死猪肉16113斤,销售金额为93783元。案发后,上述病死猪肉被当场扣押并移交有关部门销毁处理,被告人欧某、吴某、欧某等11人被查获归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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