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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场捡到假钞7200 男子私藏领刑半年罚一万
发布时间:2014-01-08 16:19:50


    本网讯(宋峰)  在菜场捡到72张百元假币,不上交有关部门却私藏床头柜。日前,湖北一男子因持有假币罪被西陵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103年10月11日,公安机关在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长岛小镇7号楼201房查获吸毒人员孙军等三人时,在房子床头柜中查出红包一个,内有疑似72张100元假人民币。经调查,该房子为孙军租住,其供述该红包中的假币系自己在菜场拾得。同年10月1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宜昌中心支行鉴定,72张100元人民币均为假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军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持有假币罪。鉴于被告人孙军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且被告人孙军有悔罪表现,可以适用非监禁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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