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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女友庆生 小伙偷盗朋友2090元被判罚金
发布时间:2014-01-08 16:39:55


    本网讯(王锋)  家住新疆温宿县的陈强为给女朋友过生日请客吃饭唱歌,因身上带钱不够怕丢女友面子,而偷走其女友朋友的钱财,被公诉机关诉至法院。近日,温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强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8月28日晚10时许,被告人陈强为女友小红过生日,邀请了小红及小红的朋友张耀、李刚等人在温宿县某KTV包房内唱歌。唱歌时,被告人陈强瞥见其座位很近的地方放着被害人张耀的手包和被害人李刚的挎包,因被告人陈强请客消费资金不足,怕丢女友面子,遂起贼心,便乘二被害人唱歌注意力分散之机,分别从被害人张耀手包内盗走现金人民币790元,从被害人李刚的挎包内盗走现金人民币1300元。之后,被告人将所盗赃款用于当晚请客吃饭和KTV唱歌消费买单。由于二被害人在被告人作案不久,便发现包内现金失窃,随后报警,被告人被接警后赶到现场的公安干警带至公安机关审查,供述了其作案事实。案发后,被告人的亲属已分别退赔二被害人被盗现金共计209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强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陈强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赃,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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