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胡 献) 家住贵港市港北区某乡镇的覃甜甜,为偿还因为因参与赌博所欠下的高利贷,不惜以其他赌友串通,以利益引诱其女儿假冒新娘,骗取彩礼。日前,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覃甜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判处韦小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判处郑伟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处韦少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覃甜甜在贵港市区参与赌博时,认识同在赌场参与赌博的韦小梅等人,便一起借高利贷参与赌博,但却赌输了钱,为偿还高利贷,便商量决定以骗婚的方式骗取礼金来偿还高利贷。2011年11月份,覃甜甜、韦小梅、郑伟珍问题是决定由覃甜甜的女儿韦少美冒充新娘,通过假结婚骗取彩礼。覃甜甜回家后,以利益引诱其女儿韦少美同意冒充新娘。后由韦少美冒充刘心梅、覃甜甜以假名陆莲的名义冒充刘心梅的阿姨、韦小梅冒充刘心梅的姨妈、郑伟珍冒充刘心梅的婶婶、郑伟珍的父亲郑留、母亲李记冒充刘心梅的爷爷、奶奶,以韦少美假装嫁给被害人覃某林的方式骗取覃某林家送的礼金人民币14000元、媒人介绍费2000元、购买服装费用2000元、价值人民币1087元的戒指一只和其他红包钱。假装结婚后,韦少美以发生交通事故为由,继续骗取覃某林人民币1000元。案发后,韦少美分得人民币6000元,覃甜甜、韦小梅各分得2500元。案发后,韦少美于2013年9月8日通过公安机关退回被害人覃某林人民币20000元。2013年农历5月20日,韦少美与他人同居后生育一个女孩。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覃甜甜、韦小梅、郑伟珍、韦少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假结婚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受刑罚处罚。公诉机关的指控覃甜甜、韦小梅、郑伟珍、韦少美犯诈骗罪,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覃甜甜、韦小梅、郑伟珍、韦少美的涉案金额均为16000元,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内量刑。覃甜甜、韦小梅、郑伟珍、韦少美在接受讯问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四被告人均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应当按其所参与全部犯罪处罚。覃甜甜、韦小梅具有为了偿还赌债而实施诈骗的情节,应酌情从重处罚。鉴于韦少美主动退赔被害人覃某林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0元,且生育孩子后,现正在哺乳期,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依法可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