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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建房骗取购房定金近40万 男子获刑九年
发布时间:2014-01-09 10:10:35
本网讯(曾民 黄仕俊) 一男子为筹集赌资,虚构与他人合伙建房的事实,分别同刘某某、袁某某、彭某、李某等六人签订订房协议,骗取购房定金达396000元。近日,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合同诈骗案件,被告人熊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1年初,被告人熊华与其两兄弟及姑表兄弟将其父母及其姑姑的约200平方米的老宅基地,共520平方米,通过土地转换的方式,同刘某、詹某签订置换协议。该宅基地交由刘某、詹某二人进行建房,按l:1的比例进行置换后,熊华三兄弟及姑姑的儿子袁某二兄弟每人均置换到一套一楼的住房。 就在刘某、詹某进行房产工程建设时,熊华为筹集赌资,虚构其同刘某、詹某二人合伙建房的事实,分别同刘某某、袁某某等6人签订订房协议,共收取了上述6人的购房定金396000元。之后,熊华无法交付房屋,其骗取的购房定金被其用于赌博及挥霍。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与他人合伙建房的事实,利用签订订房协议的形式,骗取公民购房定396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熊华有犯罪前科,具有酌定从重情节。被告人熊华被抓获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具有从轻处罚情节。综合本案全部量刑情节和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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