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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城管局原副局长因受贿被判10年
作者:赵瑞希   发布时间:2014-01-10 09:13:08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1月8日对外公布深圳“巨贪村官”周伟思一案的最新进展,收受周伟思等人25万元港币贿赂的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何永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2012年11月,一则《深圳南联社区村干部周伟思坐拥20亿资产》的网帖引发社会关注,网帖指南联社区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南联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周伟思拥有“80多栋私人物业、20辆豪车、20亿资产”。2013年1月24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周伟思立案侦查。2013年2月8日,周伟思被执行逮捕。

    周伟思一案,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牵出了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兼龙岗区土地监察大队原大队长、龙岗区查违办原副主任何永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陈道义,天基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叶平东,泰德建公司实际控制人范胜命等一批行贿受贿案件。

    检方表示,深圳市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何永华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南联公司副董事长周伟思及其他行贿人贿赂共计港币25万元,为其建设违章建筑提供方便。近日,盐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何永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而此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陈道义已因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目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已以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周伟思提起公诉。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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