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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携枪进山打猎 子弹未飞就进班房
发布时间:2014-01-10 11:40:06


    本网讯(罗将)  男子夜间携猎枪邀朋友进山打猎,途中遇巡查民警被抓,打猎不成反进班房。2013年1月7日,靖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被告人黄敏华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1984年10月出生的黄志敏,中专文化,广西靖西县安德镇人,由于喜欢打猎,多年以前其从他人购买了一支松鼠牌猎枪,后一直持有。2013年11月13日20时,黄志敏萌生携带该枪打猎进山的念头,其邀同屯的朋友黄有志一同前往安德镇念笃村一带寻找猎物。但在途经大乐村大节屯路段时,被派出所民警巡逻发现,民警当场从两人身上缴获松鼠牌枪支一支、猎枪子弹6发。经鉴定,缴获的猎枪为以火药为动力,具有致伤力。

    到案后,黄志敏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敏华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具有致伤力的猎枪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公安机关从被告人身上缴获松鼠牌猎枪一支,依法没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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