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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调换剃须刀引争执 顾客怒咬店员耳朵获刑
发布时间:2014-01-10 14:39:40


    本网讯(余杰 黄琼)  因为调换购买的剃须刀,顾客与店员从口角争执发展到了相互扭打,顾客一怒之下竟把店员的一只耳朵咬去了一截。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黄立冬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9月,被告人黄立冬到桃源县浯溪河乡墟场熊某商店调换购买的剃须刀时与熊某发生争执,随后,在商店内帮忙的熊某女儿谭丽丽也参与争执。并与黄立冬发生扭打。在扭打过程中,黄立冬将谭丽丽的右耳咬掉一截,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案发后,被告人黄立冬积极赔付谭丽丽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4万元,并取得了谭丽丽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立冬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黄立冬到案后如实供述,且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黄立冬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可以宣告缓刑。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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