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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弟媳打死自家狗 男子毁其树4700棵获刑
发布时间:2014-01-10 15:04:32


    本网讯(汪次安 刘三瑞)  今天(1月10日),笔者在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县胡坑村村民邹祥因其养的狗咬死了弟弟家的鸭子,被弟媳打死,其为报复弟媳竟然毁掉弟弟家种的果树和果树苗4700棵,日前被该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3年8月14日15时许,邹祥得知其养的狗因咬死弟弟邹发家的鸭子而被邹发的妻子打死后,与弟媳发生争吵,并扬言要去拔掉邹发种的果树。16时许,邹祥去到仁化县丹霞街道胡坑村白石组“直直坑”农田处,用手拔掉邹发种植的沙糖桔果树苗400棵,被赶来的民警劝解后回家。20时许,其仍觉得不解气,便携带一把柴刀去到胡坑村“营下段”农田处,用柴刀将邹发种植并已挂果的300棵沙糖桔果树砍断。21时30分许,其返回家中带上一把锄头镰又来去到“直直坑”农田处,锄掉邹发种植的积壳苗4000棵。经鉴定被毁的果树和积壳苗价值人民币16600元。

    仁化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祥以报复为目的,多次公然毁坏他人种植的果树、果树苗,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其能当庭认罪,且获得了被害人邹发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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