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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不成砍伤雇主 男子被判拘役五个月
发布时间:2014-01-10 15:43:46


    本网讯(罗兢 徐新国)  又到年终,很多人面临结薪问题,有的人讨薪不得的情况采取过激手段,对雇主进行伤害,导致自己工资未要回不说,反而赔偿又坐牢,实在可叹。近日,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故意伤案,依法判决讨薪不成将雇主刺伤的陈锦拘役五个月。

    2012年12月,被告人陈锦受雇到廖春平的工地上开挖掘机,2013年1月,陈锦离开廖春平的工地。后陈锦多次找廖春平要求结薪,廖均以无钱为由推诿。2013年1月24日,陈锦来到廖春平的租住房内找廖索要拖欠的工资,廖未能及时兑现。陈锦气愤之下,在租住房厨房内拿一把菜刀将廖春平脸部砍成轻伤后逃走。次日,陈锦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案发后与被害人廖某自行和解,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28000元。被害人廖春平亦请求对陈某从轻处罚。

    该院认为, 被告人陈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锦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真诚悔罪,在案发后与被害人自行和解,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应当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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