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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弓弩麻醉偷狗十六只 男子获刑半年罚四千
发布时间:2014-01-13 10:00:27


    本网讯(钱浩然)  用违禁器具弓弩和麻醉药猎杀家犬后卖钱。近日,安徽省绩溪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陆长冬犯盗窃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陆长冬曾因犯盗窃罪,分别于1984年和1995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具有前科劣迹。2013年1月,陆长冬伙同他人在黄山市盗走松狮犬一条,价值3000元。2013年7月,陆长冬流窜至绩溪县,使用含有“三步倒”的药饵毒死15只家养犬,,在搬运死犬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15只家养犬价值共计人民币177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长冬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477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陆长冬受过刑事处罚,有前科劣迹,且流窜作案,应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部分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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