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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闺蜜首饰 “80后”女子获管制一年
发布时间:2014-01-14 11:16:46


    本网讯(青开卫 何锡勇)  四川旺苍“80后”女子昝雪明,调换钥匙入户盗窃闺蜜小燕(化名)的金首饰,因犯盗窃罪,日前,昝雪明被旺苍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经审理查明,昝雪明与小燕系同龄好友,2013年10月25日,昝雪明到小燕家中玩耍,见小燕有很多金首饰,羡慕之余顿生盗窃之意,遂将小燕放在沙发上的房屋钥匙调换,二人离开小燕住房后,昝雪明又返回小燕住处,用调换的钥匙将小燕的房门打开,将小燕放在卧室婴儿车上盒子里的一条带吊坠的黄金项链、二枚黄金戒指、一对黄金耳环、一枚铂金戒指、一条装饰项链以及放在手包里的500元现金盗走。后昝雪明将黄金项链、一枚黄金戒指、黄金耳环以200元每克卖给旺苍某珠宝店,得赃款5000元。案发后,从昝雪明处追回被盗物品钯金、铂金戒指各一枚、装饰项链一条,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人民币1319.10元。后昝雪明先后退赔了小燕被盗黄金首饰赔偿款5000元、4100元及被盗现金500元,共计退赔小燕财产损失9600元。小燕出具谅解书,请求对昝雪明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昝雪明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经庭审确认成立,证据确实充分。归案后,被告人昝雪明自愿认罪,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退赔被害人小燕全部财产损失,悔罪表现明显,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又系初犯、偶犯,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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