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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来3辆自行车2辆卖失主 “倒霉贼”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4-01-14 09:46:05
本网讯(宋峰) 在大学校园内,采用鹰嘴钳剪断车锁链的方式,盗得三辆山地自行车,通过网络销赃时却有两辆卖给了失主,最后被抓获归案。日前,湖北西陵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靳冬冬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500元。 2013年10月1日上午,靳冬冬在三峡大学南苑停车棚内用随身携带的一把鹰嘴钳剪断受害人小林停放的一辆捷安特山地自行车锁链。随后,靳冬冬将山地自行车骑到夷陵路公路局院内停车棚藏匿。几天后,靳冬冬准备将该车出售,发现网上有人求购二手自行车,于是就联系上了一个买家。几天后,两人约好在果园一路看车交易。见面后,买家正是车主小林,但因为靳冬冬说自己是做的是二手车交易,车刚从别人手上买的。最后小林还是付了500元,买回了自己的车。 2013年10月10日晚和10月14日晚,靳冬冬又以同样手法在三峡大学盗得两辆捷安特山地自行车,前一辆以550元钱的价格卖给一中年男子成功销赃。第二辆在网上贩卖时被被害人小杨发现,小杨将这一情况及时通报民警,在警方的安排下,靳冬冬在长途汽车站与小杨交易时,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靳冬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靳冬冬因盗窃罪2013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靳冬冬多次盗窃,可以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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