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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追讨50元赌资持刀伤人获刑7个月
发布时间:2014-01-14 10:03:07
本网讯(汪次安 刘三瑞) 今天(1月14日),笔者在广东省仁化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县扶溪镇紫阳街居民陈星因赌友少赔付50元,竟用柴刀将赌友砍伤。日前,该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2013年8月15日晚,被告人陈星与谭某等人在仁化县扶溪镇紫阳街李某家中,以打“大风车”的形式赌博,其间谭某因少赔付其50元赌资而与谭某等人发生争执。次日13时许,陈星从家中拿了一把柴刀放置在摩托车护架上,然后,骑摩托车窜到李某家,想要回昨天晚上谭某欠他的50元赌资。陈星进入李某家中见到谭某后,问谭某昨晚所欠赌资一事,谭某反问陈星想怎么样,陈星便从摩托车护架上取出柴刀朝谭某左边头部砍了一刀后逃离现场。事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司法鉴定谭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仁化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星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犯罪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且与被害人谭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已全部赔偿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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