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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财起意当街夺钱包 “90后”领刑十个月
发布时间:2014-01-14 15:53:27


    本网讯(黄美干 何珠国)  看到单身女子手持钱包从旁边经过,一“90后”小伙见财起意,趁其不备夺走钱包,将钱包内1700余元现金占为己有,最终领刑受罚悔不该。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了该起抢夺案,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兰日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3年8月6日凌晨,被告人兰日强与他人在南丹县车河镇拉么矿路口时,兰日强看见杨某某手持粉红色钱包独自从其身旁经过,便产生抢夺杨某某钱包的念头。当杨某某从其身旁经过后,其便尾随杨某某到拉么矿西路区二片一楼下。乘杨某某准备上楼不备之机,即从杨某某身后抢夺杨某某手持的钱包后往回跑并搭乘他人摩托车逃离。逃跑途中,兰日强将包内1 700余元现金取出后将包丢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兰日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1 7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抢夺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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