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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女”以贩养吸毒品交易时被当场抓获
发布时间:2014-01-21 10:45:23
本网讯(朱玲) 女子张丽吸毒多年,不仅不思悔改,反而为供养自己吸毒铤而走险从事贩毒,与毒友杨华在交易毒品完成后被民警当场抓获。近日,江西省月湖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3年7月9日20时许,被告人张丽(吸毒人员)携带两小包海洛因到鹰潭市环城东路富豪酒店旁的小巷,以200元的价格卖给吸毒人员杨华一小包毒品。公安民警在张丽与杨华交易完成后正离开时,将两人抓获,当场从张丽身上缴获的1包黄色块状物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0.68克;从杨华身上缴获的1包黄色块状物经鉴定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0.15克。之后,公安民警从被告人张丽住处月湖区环城东路邮电局宿舍1栋1单元二楼的卧室抽屉内缴获白色晶体状疑似物一包,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0.22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丽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共计1.05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张丽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丽以贩养吸,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本院根据被告人张丽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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