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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司法能动作用 创新管理力促和谐
作者: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郑建林   发布时间:2014-01-21 10:03:44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当着为辖区创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重任,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更加艰巨。因此,人民法院要牢固树立审判工作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指导思想,不断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落实好各项社会管理服务新举措,积极妥善地审理和执行好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努力为辖区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执法为民,拓宽民意沟通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职责要求。湖滨区法院认真落实对社会承诺的“十件实事”,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加强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彻底解决好群众诉讼难问题;拓宽巡回审判范围,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完善司法公开,做到阳光司法;开展“法律服务进网格活动”,强化干警为民司法的能动性;实行点名接访制度,确保不发生来自法院不稳定因素的干扰。

    狠抓执法办案,加大矛盾化解力度。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最重要的途径。因此,人民法院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能,为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群众利益提供司法保障。妥善审理辖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案件,维护辖区良好的经济秩序;妥善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案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活动,及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综合治理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拓展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中央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人民法院特殊职能决定了法院的审判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密切相关,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法院重要职责。我们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共同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适时开展服务保障专项活动,为辖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倾力做好对刑释人员和缓刑犯的回访、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推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社会法庭和“法官村长”参与社会管理职能作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执法能力。法院内部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主动管理、精细管理、网格管理、高效管理和互动管理的理念,为参与社会管理提供有力支撑。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凝聚力;加强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的能力;深入开展“一个党员一团火、一个支部一盏灯、一个法院一面旗”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努力实现审判管理的科学化。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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