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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亮剑擒“老赖”
——湖南株洲中院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助力执行纪实
作者:曾妍 邓画文   发布时间:2014-01-26 10:09:01


    “株洲中院司法查控信息平台运行一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湖南全省法院推进此项工作探了路、积累了经验。”近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在株洲中院调研时对该院的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2年12月28日,株洲中院率先在全省建成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查询和控制被执行人财产,并建立了司法信息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司法查询服务。一年来,株洲两级法院通过该系统共查询被执行人、诉讼保全案件当事人相关信息30774条次,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959件,执结1939件,执结率98.98%,执结标的7.3亿元。

  “有了这个系统,我们不用再一趟趟跑冤枉路了,只要将案件信息发送给协助执行单位就可以迅速有效地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提高了执行效率。同时,也化解了许多‘难啃’的积案。”株洲中院执行局局长刘望鸣说。

  惊雷——提升效率护民生

  “8月22日立案,9月12日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和解并全部执行完毕,要是没有查控系统,半年都不一定能执行下来。”株洲中院执行局政委汪萍说起之前执行的一个案子感叹道。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王某欠申请人黄某118万元一直未还,导致黄某的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困难。

  2013年8月22日,案件一到执行局,承办法官就将案件信息录入到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将查询指令发送到各协执单位。不到一个星期各单位就将王某的财产情况反馈过来。原来,王某在各大银行的账户上都有存款,还有多处房产。

  执行法官立即赶赴广东扣划了王某的存款36万余元,冻结了两个账户,还查封了几处房产。一直躲着不露面的王某终于主动联系法院与黄某。

  查控系统的运用,改变了法院以往“满行转”、“跑断腿”的人工查询财产模式,实现了对被执行人人身、财产的查询与控制一体的网络信息化执行模式,顺应了分段、集约执行方式的改革。

  系统运行以来,株洲两级法院财产调查工作量减少60%,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的局面获得极大改善。案件平均执结天数下降了50%,执行效率大为提高。

  疾雨——攻坚克难清积案

  查控系统具有即时查控性,这样法院可随时掌握被执行人的动态财产信息。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利用查控系统清理积案187件。

  赵某诉刘某身体权纠纷,被告刘某在诉讼阶段就一直下落不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刘某依然不见踪影。申请人赵某因为被刘某殴打致残,生活十分困难。

  作为一个涉及残疾人的经年积案,株洲石峰区法院十分重视,但几年来虽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都未找到执行财产。

  查控系统建成后,执行法官每天都登录系统进行查询,终于在2013年4月查到刘某在建设银行一个账户中存了款。遂立刻赶往银行,一小时就将款项扣划到位。

  “司法查控系统为法院提供了一个常态化的查询平台,可以随时登录系统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未结案件进行查询,有效促进了积案的执行。”石峰区法院院长刘仕明说。

  亮剑——远程执行追“老赖”

  耿某与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杨某欠耿某185万元。判决下达后,杨某将财产转移,在外逃匿,拒不履行支付义务。

  在找不到杨某也查询不到任何财产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将杨某的信息通过查控系统发送到协执单位株洲市公安局。该局马上反馈了杨某的家庭资讯、出入境状况等信息。

  法院立即追加杨某的妻子谢某为被执行人,同时,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逃匿广西的杨某抓获归案。

  几天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180万元执行款分批支付到位。

  司法查控信息系统开通后,有133名“老赖”在系统的强大威慑下,主动履行了义务,杨某正是其中之一。

  目前,株洲中院已与部分协执单位达成被执行人财产远程控制协议,如房产、土地使用权等可以实行网上查封和冻结。同时,通过发布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方式,强化对当事人失信行为的惩戒。一年来,共发布黑名单67人次,发布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令3人次,司法拘留59人次。

  协奏——单位联动创和谐

  2013年4月,陈某来到株洲市工商局想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可是他被告知,因为尚有一项执行款未清偿,被列入了信用黑名单,限制其登记成立公司。

  “没想到法院执行网络覆盖这么广,连去工商局办事也受限制,以后再不敢心存侥幸了!”陈某遂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

  “司法查控信息系统是个双赢的系统,我们金融机构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通过系统我们也可以获得相关涉案信息,从而防范信贷风险。”株洲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科科长唐红代说。

  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通过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诉讼保全案件当事人信息的反馈率达89.4%。

  根据中院出台的《株洲市司法信息对外查询管理办法(试行)》,法院还将建立涉诉案件信息基础数据库为行政机关、金融机构等提供司法信息查询服务。

  株洲市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科副科长王伟锋对该办法很是赞许:“我们正在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将新成立的金融机构都纳入到司法查控信息系统中来,打造更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株洲中院正与人民银行协商,将司法信息数据库纳入到银行征信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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