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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官年前为28名村民讨回8万余元丹皮款
发布时间:2014-01-26 10:46:31


    本网讯(姜晨宁)  1月21、22日,安徽省泾县法院分别受理了梅某等28人诉徐某单丹皮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了让群众过一个安心年,泾县当日对28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最终徐某同日偿还了8万余元,余款分期清偿。

    徐某与梅某等28人同是泾县云岭镇梅村村民,徐某2011年开始从事丹皮收购生意。后由于丹皮价格大幅度下跌,从徐某处收购丹皮的某药业公司资金流转困难,致使徐某卖出的丹皮大部分没有结账,所以徐某只支付给梅某等人部分丹皮款,余款总计20余万元梅某等人多次催要无果,梅某等28人遂诉至法院。泾县法院接收案件后,认为距离除夕之夜只有八九天,如果及时立案开庭时间也将排期到一个月之后,几十名当事人过年拿不到钱,还会耽误年后当事人外出务工等。立案庭法官便及时认真审查了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并及时与其所在镇的司法所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徐某赊购丹皮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所调查笔录,核对具体拖欠款查清纠纷事实,并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解,经过努力,双方达成了诉前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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