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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法院执行法官帮助困难当事人回家过年
发布时间:2014-01-27 11:17:41


    本网讯(钟雨婷 温颖)  “谢谢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过年连家都回不了!”当接到岑溪法院执行局局长谢文达送来的2100元救济金时,当事人高林玉激动地说。

    1月21日,广西岑溪法院执行局接待了三位远道从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来访的当事人高林玉、覃伟、杨平。

    据了解,2011年11月11日晚上,高林玉的妻子覃遵娥在岑溪市区北环大道506号门前人行道穿越公路过程中,发生车祸,被黎金龙驾驶的拖拉机碾压致死。2011年12月,高林玉及其子女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黎金龙及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共54.9万。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黎金龙赔偿31.8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1万元。

    判决后,黎金龙拒不履行赔偿。2012年6月5日,高林玉向岑溪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法官对黎金龙的财产进行搜查,发现他没有任何财产可以进行偿还。

    三位当事人此行的目的正是要追回这31.8万元。主办该案的梁法官耐心给三位当事人说明原因,希望取得他们的理解。

    后来,三位当事人去到被执行人黎金龙家中,发现被执行人家中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高林玉等三人因无钱回家欲滞留在被执行人黎金龙家中过年。

    高林玉家中自发生交通事故后家庭的确比较困难,此次来访的路费亦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执行局局长谢文达立即联系岑溪市政法委和民政部门,当日便为当事人争取到了2100元的救济金给他们回乡。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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