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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法院:“四化”措施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4-01-27 11:28:19


    本网讯(孔令武)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山东省滕州法院专门成立以分管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集中执行常态化、执行措施多样化、司法宣传立体化、困难救助人性化“四化”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强力推进活动开展。截至目前,该院已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2件,标的额29.8万元,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集中执行常态化。由各执行业务庭对涉民生案件进行梳理,执行局统一掌握,根据被执行人所在区域、活动规律等实际情况,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执行行动,采取凌晨堵窝、晚饭堵桌等方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各个击破。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先后组织集中执行行动3次,投入警力40余人次,拘留、拘传被执行人13人,促使其中8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了法律义务。

    执行措施多样化。加强与房屋、车辆登记机关的联系,利用网上查询平台即时查询银行存款信息,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惩戒手段,挤压被执行人活动空间,迫使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构成犯罪的,该院依法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司法宣传立体化。该院在专项执行活动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跟踪执行,并协助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制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对重大执行活动和重点民生案件,通过联系报社、电视台等媒体同步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执行声势,形成了全社会都关注、支持民生案件执行的良好氛围。

    困难救助人性化。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生活又十分困难的案件,该院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将其纳入社会救助范畴,同时,着力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在专项活动中,共向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4.2万元,执行干警主动捐款2000元为困难群众购买生活用品,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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