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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相撞生矛盾 男子怒砍对方获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4-01-28 09:29:39
本网讯(储德水) 因两次在娱乐场所与同一人产生矛盾,便纠集众人砍伤他人。2014年1月19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赵飞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13年6月21日,杨小涛(已判刑)与被害人席冬阳在上饶市某娱乐会所门口处发生口角,后又想起2006年在上饶市某酒吧玩乐时与被害人席冬阳因相撞引发矛盾一事,杨小涛遂产生报复念头。当晚22时左右,杨小涛纠集被告人赵飞及杨俊、徐伟、陈仕兵、罗宁、童志强(均另案处理)等十余人手持柴刀,窜至该会所KTV“悍马”包厢内,将被害人席冬阳的手脚砍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席冬阳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飞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庭审中能主动认罪,具备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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