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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一男子顺手牵羊盗摩托车获刑1年并罚金
发布时间:2014-01-28 09:33:38
本网讯(王艳凤 许建辉) 抚远一男子在街上闲逛时见一摩托车未上锁便起了贪念,将其盗走。日前,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法院判处其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3年11月8日晚上9时许,被告人金玉哲见抚远镇内一家属楼下有一辆摩托车未锁,便将价值4000元的三菱牌摩托车推走。被害人刘东下楼时,发现自己的摩托车不见了,便开始寻找。后听人说看到一人推着摩托车往一胡同里走了,便沿途追寻,在一住宅楼下将被告人金玉哲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金玉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金玉哲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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