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销售假冒咳喘灵 广安一药店夫妻双双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1-28 15:12:21


    本网讯(廖建英)  明知是假药却购买并销售,无视患者的身体健康,试图赚点“俏钱”,结果受到法律制裁。近日,四川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被告唐财与被告吴素芬系夫妻,经营着一家药店。2011年初,唐财与吴素芬听人说有一种“复方咳喘灵胶囊”的药品疗效可以,便和对方联系。谈好价格和数量后,唐财与吴素芬便向对方提供的账号上打款,对方通过快递公司将药品邮寄给唐财和吴素芬。然后二被告将“复方咳喘灵胶囊”放到自家经营的药店进行销售。从2012年2月9日到2013年1月19日,二被告先后六次从对方购买了无国家批准文号的“复方咳喘灵胶囊”。经广安市广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该“复方咳喘灵胶囊”系假药。

    广安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唐财、吴素芬销售假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二被告归案后如实供述,并当庭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唐财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判处被告吴素芬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责任编辑: 倪冰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