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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丈夫不问青红皂白打跑妻子被判一缓二
发布时间:2014-01-28 15:49:35


    本网讯(刑庭)  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走进社区 ,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在庭审现场,被告人刘某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抚远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3年10月23日21时许,被告人刘某某回家后,因为家里电话上有一个电话号码被删除,就质问妻子李某,二人因此发生口角。随后刘某某将李某殴打,造成李某左眼眶内壁骨折、双耳感音神经性聋。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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