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继超) 安徽省泾县的陈根、陈兵兄弟为打野猪在山上私拉电网,误将夜晚上山打猎的村民电死,被追究刑事责任。1月20日,陈根、陈兵被泾县人民法院以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3年10月中下旬,陈根、陈兵俩人听说附近的“秤砣岭”经常有野猪出没,为猎杀野猪,便私自在“秤砣岭”山上用铁丝作导线,用杉木桩、毛竹和塑料碗固定导线,精心布设了2000多米长的电网,未设置警示标志。电网通电时间为每天晚上的9时到次日凌晨4时,通电时利用放置在陈根家中的升压器升高电网电压,以猎杀野猪,猎物碰触电网后,升压器自动报警。10月23日晚9时30分许,报警声突然响起,负责值守的陈兵喜出望外,立即关闭电源,找到了在附近朋友家的陈根共同上山察看。等他们到达现场,却发现一名头戴矿灯、手持猎枪的中年男子,倒伏在电网边已经死亡。兄弟俩第一时间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积极主动的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赔偿经济损失2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陈根、陈兵在庭审中说道,其实他们已经预见私设电网可能会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但以为设置电网的地方极其偏僻,应该不会有人前往,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但还是发生致他人触电死亡的严重后果,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两人都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