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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一男子疑遭胞兄陷害将其砍伤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4-01-29 14:30:53
本网讯(黄美干) 都说打虎要靠亲兄弟,但广西南丹县一男子仅因为怀疑哥哥害自己坐了牢,出狱后他竟挥刀将哥哥砍成轻伤,自己也因此再次面临一场牢狱之灾。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 2013年8月2日18时许,被告人韦尊宁在南丹县六寨镇松柏村红外屯其母亲家门口,看见其二哥韦尊敏路过。韦尊宁认为韦尊敏害自己坐牢,就对其心存不满,便与韦尊敏发生争吵。韦尊宁随后从其母亲家中拿了一把木柄柴刀,持柴刀将韦尊敏右额顶部砍伤。接着又用柴刀柄殴打韦尊敏头部。韦尊敏大声呼救后韦尊兵赶到现场制止。经南丹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韦尊敏所受损伤为轻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尊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目前此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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