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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西林特大合同诈骗案被告一审获刑15年
发布时间:2014-02-10 09:16:52


    本网讯(熊保明)  2月8日,广西西林县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曹立新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2009年12月至2011年11月间,被告人曹立新在无任何矿产开采权的情况下,采取虚构事实,掩盖其不拥有西林县马肚金矿采矿权的手段,以中航骏翼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名义,先后与何某、谢某等11人签订开采西林县马肚金矿施工管理责任合同、合伙投资开采金矿合同,骗取何某、谢某等11人施工保证金、合伙投资款768万元。所骗得的赃款被被告人曹立新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立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掩盖事实,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76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被告人曹立新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社会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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